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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人不愛買保險 對保險充滿疑慮、排斥
很大的一個原因:買了以後”萬一”不賠

『保險都是騙人的,當初說的多好...』
『發生事情,這個也沒賠,那個也沒賠』

買了保險 辦理理賠時還要打官司
對保戶來說是惡夢一場 對於保險公司的形象
也是一定程度的傷害 

而造成理賠糾紛的原因
可歸納為 雙方認知的差異 承保範圍界定
違反告知義務 事故發生界定 除外責任認定‧‧‧等

大多數人買保險只看數字 (保費)
卻不知真正能保障權益,是那密密麻麻白紙
黑字的保單條款, 魔鬼都藏在細節裡‧‧‧‧‧

提供一案例:『除外責任』
96年投保xx人壽,2014年11月提出理賠申請
以本保單『住院日額4500元/天』,張小姐
30歲,2014年11月自然產引發膀胱、尿道及腎炎,
住院20天

申請結果:
懷孕、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 屬『除外責任』
非住院醫療給付範圍。

這在每家保單條款的除外責任記載表明
因此民眾在購買保險時 多花些心思
仔細了解保險契約內容、保單條款
當然慎選專業的保險顧問也是很重要的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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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r. 保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